辦理機構:上海市酒類專賣局、各分局
辦理時間:周一至周五(上午9:00-11:30 下午1:30-4:30)
辦理時限:自收到有關部門申請之日起五至十五個工作日內
申辦對象資格: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在人員、場地、資金等方面符合有關規(guī)定等條件
基本申辦材料:
1、申請報告;
2、《酒類零售/批發(fā)經營申請表》;
3、機構負責人身份、資歷證明;
4、專職人員情況;
5、場所平面圖
6、資金來源證明;
7、場地使用證明
8、消防環(huán)保等
辦理程序:由酒類專賣局審核,批準同意后頒發(fā)<上海市酒類零售/批發(fā)許可證>